曾德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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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0-8-26 05:11 PM |
人在外多交朋友(不分國藉),大地任你行,海裡任你游,天空任你飛(縱橫遊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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龍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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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0-8-26 12:33 AM |
忍一時風平浪靜,
退一步海闊天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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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蜜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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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0-8-23 10:18 AM |
Quote: | 熊先生 在 2010-8-22 03:51 PM 發表:
我就覺得通常講句對唔住,已消對方氣,除非佢係飲大咗或short,就無野好講。不過,這類人容易對付。人地最多講句xxxx,就走人,所以忍一忍真係少好多無謂爭執。打低佢,又有手尾跟,又唔係高手,win左又無意 ..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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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常情況係咁 世事總有例外
當然最好唔好打人 又唔好比人打啦
熊師兄出名係博擊二人組 唔好丙人呀 hahahahahah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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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企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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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0-8-22 05:02 PM |
近日諾士佛臺兩宗新聞,跟此事例可一起談。
法律上總之不理情況就是不能動手,只可以被打,而報警以後也是最好和氣收場。
而實情現在的後生在這個文明社會裡,為些無聊事情打起架來卻不是文明人會做的,甚至不可以說是一個人會做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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熊先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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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0-8-22 03:51 PM |
我就覺得通常講句對唔住,已消對方氣,除非佢係飲大咗或short,就無野好講。不過,這類人容易對付。人地最多講句xxxx,就走人,所以忍一忍真係少好多無謂爭執。打低佢,又有手尾跟,又唔係高手,win左又無意思,人有咁多重要野做,何必為人渣嘥力lei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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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蜜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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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0-8-22 11:54 AM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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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蜜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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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0-8-21 11:47 PM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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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s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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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0-8-21 07:59 PM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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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企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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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0-8-16 09:50 PM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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